langue ou langage

日前閱讀 David A. Black 寫的一篇文章《The L in DSL: langue ou langage》。這篇文章所談的內容,主要是探討「Domain Specific Language(DSL)」(特定領域語言)這個術語受到太多的利用,致使有不勝負荷(over-burdened)的現象。同時,他也提出如何看待這些現象,還有區分「語言」的內涵。文章裡,開宗明義就用了法國電影理論大師梅茲(Christian Metz)於 1964 年所發表的文章標題:「Le Cinéma: langue ou langage?」,然後說明這段話在影片裡的意思,並以「Thus one may say that film is langage (language-like communication), but it is not une langue (a particular language).」作為其文章的核心論點。大意是說,有人也許會認為電影是 langage(像用來溝通的語言),而不是 une langue(獨特的語言)。

看這篇文章,如果不能真的體認「langue」和「langage」這兩個字的差異,那就只能算是一知半解。能不能理解這兩個法國字,和梅茲的「Le Cinéma: langue ou langage?」(《電影:語言或語言體系?》)這句法語,就成為你能否完全了解這篇文章的關鍵。

首先,我們先要了解「langue」和「langage」這兩個字代表什麼意義。由於本人對於法文也不是很懂,所以需要一些工具來輔助,好在網際網路盛行也提供了許多方便,我把線上可供利用的法文字典找出來,列在文章最後面的「參考資料」。我先利用「ARTFL Project: French-English Dictionary Form」來查,出來的結果很叫人失望,這兩個字的英文意思同樣為「language」(語言),就因為如此,所以英譯本把梅茲那篇《Le Cinéma: langue ou langage?》翻譯為《The Cinema: Language or Language-system?》。我改用「邁迪法語在線翻譯詞典」來查,結果好一點,在 langue 方面,有「舌、舌頭、語言、用語、語言規則、表達法」等意思,而在 langage 方面,有「語言、語詞使用方式、用語、說法、論調」等。即便如此,我想還是很難以明白這兩個字的差別。這也是因為文化上的差異,像我們這種非以法語作為母語的國家,顯然真的很難理解這兩個同為「語言」的字,其間意思的微妙處。

此時,我只能請教我手邊語言專家索緒爾(Ferdinand de Saussure)述作的《普通語言學教程》,這本書是簡體中文譯本,當然如果手中沒這本書,也可以從維基百科(或其他百科全書)找到這些字義。在這本書裡,高名凱先生把 langue 譯為「語言」,而把 langage 譯為「言語活動」(中文維基百科也是採用相同的譯名)。索緒爾認為語言現象總有兩個方面,首先,我們必須經由發音器官才能發出聲音,進而產生音響印象;其次,就算有聲音也無法構成言語活動,聲音只是思想的工具而已;第三,言語活動是很複雜的,有個人面,也有社會面,而且面面要俱到,個人面的部分稱為「言語(parole)」,而語言(langue)則是屬於社面會;第四,在任何時刻,言語活動包含既定的系統,卻又包含某種演變,也就是在任何時候,言語活動都是現行制度和過去的產物。因此,為了明確語言學的對象,就從給「語言」一個獨立的定義開始。索緒爾認為,語言言語活動不能混為一談,「語言只是言語活動確定的部分,而且是主要的部分」,他說:「語言既是言語活動的社會產物,又是社會集團為了使個人能夠行使此機能所採用的一整套必不可少的規約。整個來看,言語活動是多方面的、性質複雜的,同時跨物理、生理、心理幾個領域,其屬於個人的領域和社會的領域。」換言之,他把言語活動(langage)劃分成言語(parole)和語言(langue)這兩個部分。

那麼言語(parole)和語言(langue)又有甚麼差別?。索緒爾認為當兩人對話時涉及多層轉換,裡面包含外部(聲音到耳朵的過程)和內部、心理和非心理方面以及主動部分和被動部分。所謂的非心理部分包括發音器官發出的生理作用,還有傳達的物理作用,而從說話者的聯想中樞到聽者的耳朵即屬於主動部分,而從聽者的耳朵到聽者的聯想中樞就屬於被動部分。人的對話是不斷重複這些轉換,而且要對話的這些人,同處於相同的社會結構下才能溝通。舉例來說,撇開物理的部分不談,如果聽到有人說一些我們聽不懂的語言,即便我們聽到一些聲音,但由於不解對方的意思,可以說我們並未處於對方的社會事實裡面。因此,個體的語言體系其實並不完備,然而若能掌握個體的詞語形象,才能接觸到構成語言的社會紐帶。語言並不是說話者的功能,只能成為個人被動記錄下來的產物;語言從來就不需要什麼深思熟慮,思考也只是為了分類的活動才插進手來」,而言語卻是個人的意志和智能的行為」,也就是說話的人運用語言規則來表達本身思想的組合,而這些組合還表露自己的心理及物理層面。?。索緒爾把語言的特徵概括為:

  1. 言語活動事實的、混雜的總體裡面相當明確的對象。
  2. 語言和言語不同,這是人們能夠分出來加以研究的對象。
  3. 言語活動是異質的,然而此活動規定下來的語言,卻是同質的,也就是某種符號系統。
  4. 在具體性方面較之言語而言,語言這個對象毫不遜色,此對於研究特別有利。

正是因為語言有這些特性,所以把言語當中許多的動作撇開不談,只要著重在語言的音響形象,以及符號的部分,換言之,語言是「音響形象的堆棧,文字則是這些形象可以捉摸的形式」。

簡單的說,語言(langue)就像一本本的詞典或文法,而言語活動(langage)就是我們平常與人對話。法國人如果說「他學語言學得很快」,此語言是指「langue」,若說「他講的可都是上流社會的語言」,這個語言就是「langage」,不過後面這句,我們可不會講得這麼彆扭,而是會直接講成「他滿口都是上流社會的」。然而這說明由於中法文化上的差異,才會在轉換用詞鬧出這樣的彆扭。 不過,有一點要注意到的,當我們說「教導他上流社會的語言」,此時這個語言即是「langue」,另外像是講到「眼睛會說話」、「畫中有詩」裡面所蘊含的語言,就要用「langage」。

除此之外,在符號學的解釋裡,langue 代表後天的產物,而 langage 則是人類特有作為溝通的天賦。但是索緒爾並不完全接受 langage 在符號學裡的觀點。他認為「人們尚未證明,說話時所表現的言語活動,其功能完全出於天賦,就是說並未證實,人體之有發音器官是為了說話,就像雙腿是為了走路一樣。索緒爾同意美國語言學家輝特尼(William Dwight. Whitney,1827-1894)的觀點「語言是一種約定成俗的東西,人們使用甚麼符號,這符號的性質是無關輕重的」,況且在輝特尼看來「我們之所以使用發音器官作為語言的工具,只是出於偶然,只是為了方便起見;人類本來也可以使用手勢,使用視覺形象,而不使用音響形象。」因此,歸結出「不管是天賦的或非天賦的,人們說話的機能只有借助於集體所創造和提供的工具才能運用。

我進一步使用The ARTFL Project來查這兩個單字(這次使用的是純法語字典:Dictionnaire de L'Académie française),首先搜尋 langue,可以得到一堆結果,我只取其中一段:「

LANGUE désigne aussi l'Idiome d'une nation, d'une race. La langue grecque, la langue latine, la langue française, etc. Les langues orientales. Les langues indo-germaniques ou aryennes.
」這話的意思很簡單,其解釋 LANGUE(語言)即是一個民族、種族的語言,也是成語。像是希臘語、拉丁語、法語等等;東方語文;印度-雅利安人或德語。後面還有一大串解釋還有範例,其中也有提到方言、文法、語法、拼寫等,有興趣的話自己找來看看。接著,我繼續找 langage,我也是結果裡擷取一段:「
LANGAGE. n. m. Emploi que l'homme fait des sons et des articulations de la voix pour exprimer ses pensées et ses sentiments.
」這句的意思大概說,人們清楚的發出聲音來表達自己的想法和感受。有趣的是,我也在這裡找到分析 langagelangue 兩者不同的一段文字,不過,恕我不便列出來考自己的法文能力。

至於在梅茲大師方面,他有很深厚的語言學素養,原先也想把電影看待成「 langue」(語言),可是當他越深入研究,他發現電影缺乏語言學裡面一套正式的「langage」(言語活動;在《電影語言》這本書裡譯為語言體系,不過我還是使用言語活動來說明)。於是梅茲在《電影語言》(Film Language)這本書裡,修正自己以前的看法,他表示我們所了解電影,並不是因為我們有電影「體系」的知識(例如結構、文法、字彙等),而是我們先瞭解電影,之後才對其獨特的「體系」產生認識。換言之,並不是因為電影是語言,所以才能講故事,而是電影能精彩地訴說故事,所以才把電影視為一種語言。但是,梅茲終究沒把電影等同為 langue(語言),「就人類的語言來說,你必須先進入那套體系,接受其運用規則之後,才能明白個中涵意,然而我們對電影訊息的接收和解讀,卻不是透過相同的模式。」(摘取自蔡明燁電影的語言》)而且電影具有很多要素,像是影像、聲音、剪輯、蒙太奇、表演、情節、題材、敘事手法、... 等,導演的表現手法,演員的表演方式,還有想要傳達的對象,都對詮釋影片的意涵有相當的影響力。如果觀眾能感受到電影所能傳達的訊息,那麼把電影當成語言似乎也無不妥,因此「電影還是非常像『語言』,那些對其『體系』越熟悉、掌握能力越強的人,亦即具有高度電影經驗或電影解析力(一般所謂『電影感』的人),比起那些很少看電影或對電影沒什麼興趣的人來,通常對電影體會得多些、也深入些。也因此,一般我們用來學習『語言』的某些方法,拿來用在電影的研習上,往往會產生不少助益,例如許多電影導演所喜愛的手法之一,便是以文學隱喻來暗示觀眾某些事件或事物的意義。」(摘取自蔡明燁電影的語言》)換句話說,若以 langage(言語活動)來觀察電影,電影確實也很像語言。

David A. Black 顯然體會了這一點,所以採用梅茲大師的觀點來看待目前許許多多自稱為「特定領域語言」的語言。因此,我們若把獨特的特定領域語言(像是 Ruby)視為 langue,那麼那些並非可作為獨特的特定領域語言,卻又自稱為特定領域語言者,David A. Black 就把它們當成是 langage,即是像電影的性質一樣,用來傳達特定領域訊息的語言。

參考資料:

留言

Ming-Yeh寫道…
感謝您的摘錄,也感謝您的大作,歡迎將來能繼續交換意見和所學. 我的部落格網址為: http://blog.chinatimes.com/mingyeh

我也會在我的文章回響中推薦您的思為空間.

蔡明燁敬上
朱子寫道…
我也很喜歡您的文章,也願同您互相交流心得。謝謝!^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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