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莪默的一首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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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之 《 嘗試集 》裡有一首 莪默 ( Omar Khayyám )第七十三首詩的譯文,據 徐志摩 說,那是 胡適 本人最得意的譯詩。 莪默 是 波斯 人,而其所作的詩以波斯語音譯即是「 魯拜 (rubai-yat)」或「 柔巴依 」,意思類似中國的「 絕句 」或西洋的「 四行詩 」。在 胡適 的年代,翻譯 莪默 的詩皆不是得自 波斯 原著,大都是從英譯本為主,尤其是以著名的 愛德華·菲茲傑拉德 ( Edward Fitzgerald )《 魯拜集 ( The Rubaiyat of Omar Khayyam )》為底本,因此底下我先把菲氏英譯文與 胡適 的譯文分別列出來對照參考。 菲氏英譯: 「 Ah, Love! could thou and I with Fate conspire To grasp this sorry Scheme of Things entire! Would not we shatter it to bits-and then Re-mould it nearer to the Heart's Desire! 」 胡適譯文: 「 要是天公換了卿和我, 該把這糊塗世界一齊都打破, 再磨再煉再調和, 好依著你我的安排, 把世界重新造過。 」 徐志摩 看過 胡適 譯文,加上當時 郭沫若 也把《 魯拜集 》整個翻譯出來,並似乎在其詩集裡對 胡適 翻譯的這首詩作了評注。由於 郭沫若 、 郁達夫 等人與 胡適 翻譯的觀點不同,雙方多次發表文章筆戰,可想而知, 郭沫若 在其翻譯《 魯拜集 》的詩集裡對 胡適 的批評肯定是負面的多。有鑑於此, 徐志摩 也嘗試翻譯這首詩,並且說「 翻譯至少是一種練習,只要原文是名著,我們譯的人就只能憑我們個人的『 懂多少 』,憑我們運用字的能耐,『 再現 』一次原來的詩意,結果失敗的機會固然多,但亦僅有成品的 - 比如 菲氏波詩 的英譯,雖則完全的譯詩是根本不可能的。 」當然話中多少是替雙方緩頰,因此又說把這首譯詩「 供給愛譯詩的朋友們一點子消遣 」,底下是 徐志摩 對這首詩的譯文:「 愛啊!假如你我能勾著這運神謀反, 一把抓住了這整個兒「塞塵」的世界, 我們還不趁機會把他完全搗爛 -- 再來按我們的心願,改造他一個痛快。 」至於 郭沫若 翻譯的,我也想辦法找出來,如下所示:「 啊,愛喲!我與你如能串通『他』時

langue ou lang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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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閱讀 David A. Black 寫的一篇文章《 The L in DSL: langue ou langage 》。這篇文章所談的內容,主要是探討「 Domain Specific Language(DSL) 」(特定領域語言)這個術語受到太多的利用,致使有不勝負荷(over-burdened)的現象。同時,他也提出如何看待這些現象,還有區分「 語言 」的內涵。文章裡,開宗明義就用了法國電影理論大師 梅茲 ( Christian Metz )於 1964 年所發表的文章標題:「 Le Cinéma: langue ou langage? 」,然後說明這段話在影片裡的意思,並以「 Thus one may say that film is langage (language-like communication), but it is not une langue (a particular language). 」作為其文章的核心論點。大意是說,有人也許會認為電影是 langage (像用來溝通的語言),而不是 une langue (獨特的語言)。 看這篇文章,如果不能真的體認「 langue 」和「 langage 」這兩個字的差異,那就只能算是一知半解。能不能理解這兩個法國字,和 梅茲 的「 Le Cinéma: langue ou langage? 」(《電影:語言或語言體系?》)這句 法語 ,就成為你能否完全了解這篇文章的關鍵。 首先,我們先要了解「 langue 」和「 langage 」這兩個字代表什麼意義。由於本人對於法文也不是很懂,所以需要一些工具來輔助,好在網際網路盛行也提供了許多方便,我把線上可供利用的法文字典找出來,列在文章最後面的「 參考資料 」。我先利用「 ARTFL Project: French-English Dictionary Form 」來查,出來的結果很叫人失望,這兩個字的英文意思同樣為「 language 」(語言),就因為如此,所以英譯本把 梅茲 那篇《 Le Cinéma: langue ou langage? 》翻譯為《 The Cinema: Language or Language-system? 》。我改用「 邁迪法語在線翻譯詞典 」來查,結果好一點,在 langue 方面,有「 舌、舌頭、語言、用語

Pattren:樣式、模式或範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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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前買了 侯捷 的《 重構-向範式前進(Refactoring to Patterns) 》這本中譯書,本書的原作者是 Joshua Kerievsky (約書亞.克里夫斯基),內容就像斗大的標題一樣,即是如何運用 Refactoring (重構)的技術,逐步朝向 Design Pattern (設計樣式)的技術目標推進。其實從 Martin Fowler (馬丁.佛勒)所著的《 Refactoring:Improving The Design of Existing Code 》這本書(中譯本為《 重構--改善既有程式的設計 》;譯者為侯捷)裡面就可見端倪,而在克里夫斯基的《 Refactoring to Patterns 》裡面更把這一點發揚光大。但是,在我這篇文章裡並不談這項技術的內涵,而是要談談「 pattern 」這個英文字的翻譯。 為什麼要談「 pattern 」這個字呢?因為令我感到有趣的是這個字的術語共有三種。侯捷習慣採用「 範式 」,例如《 重構-向範式前進(Refactoring to Patterns) 》;台灣部分學者和中國大陸普遍的譯法為「 模式 」,像是 葉秉哲 的《 物件導向設計模式 》,或是 蔡學鏞 翻譯的《 深入淺出設計模式 》;至於像我個人,或是 趙光正 等人,像是 趙光正 的譯作《 UML與樣式徹底研究(Applying UML and Patterns) 》,或 林昆穎 和 吳京子 的《 敏捷軟體開發:原則、樣式及實務 》,就選擇使用「 樣式 」一詞。 換句話說,在台灣「 pattern 」這個字可以為「 模式 」、「 範式 」或「 樣式 」,而會有這種現象,主要是譯名不統一,而之所以無法統一,就在於翻譯這個字的每個人想法不同所致。由於我不想評斷每個人想法的優劣,因此,在這裡我僅就我個人的見解,來抒發一下我個人的觀點。 軟體「 Pattern 」(樣式)這個概念,最早要追溯到 1987 年,當時 Ward Cunningham 和 Kent Beck 這兩人在一起用 Smalltalk 從事設計使用者介面的作業,過程中他們發現 克里斯托佛·亞歷山大 ( Christopher Alexander )所提倡的 建築模式語言 ( Pattern Language )這個觀念也可以運用在軟體開發,因此提出了軟體樣式的概念,K

專業術語一定要翻譯成中文嗎?

這個標題是從煥麟的 Huan-Lin 學習筆記 網站裡,偷竊過來的,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他寫的《 專業術語一定要翻譯成中文嗎? 》這篇文章。當我看到他寫的這篇文章時,就一直想針對這篇文章的內容,談談我的觀點,可惜苦無機會,直到今天。 我曾經在《 點空間電子報 》裡談論過專業術語翻譯的通則,當時下的標題是『 軟體科技詞彙譯名面面觀 』,內容主要是提到兩岸軟體科技術語譯名的種種問題,並且對於兩岸軟體科技術語譯名能否統一的議題,提出見解,當然也提到侯捷和我對軟體術語譯名的通則,雖然當時談的是軟體科技的術語,然而這些原則,也適用於其他科學術語。我那篇文章提到侯捷在《 科技翻譯面面觀 》之「 術語翻譯之我見 」裡,說過他對術語譯名遵循的兩大原則,即是:(1) 儘量選用二字詞 (2) 儘量有「突出性」 。侯捷認為之所以要這樣做的原因,在於「 前者唸起來乾淨俐落漂亮,後者使術語看起來像個術語,不和一般用語混淆 」。另外還有一點是「 共同性質的術語之間,如果其譯名能夠存在「族群性」,那是最好 」。 我也談到我所採用的原則,是根據《 科技翻譯中術語和行業表達的處理(科技新詞) 》這篇文章所提出的幾個觀點:「 一個好的譯名應具有以下特徵: 表意性。 大多數科技新詞都是通過複合構詞或利用詞根構詞而產生的,這些詞在意義上具有可分析性,如『E-mail』一詞是『Electronic mail』的縮略形式,意譯『電子函件』保留了原詞表意性特點,如果音譯為『伊美兒』,就使詞面與概念之間完全失去了意義的聯繫。   簡潔性。 如譯名過長或解釋性翻譯過多,就不符合漢語文化中名稱簡略的特點。如把『firewall』譯為『網路和資訊安全防護系統』就不如『防火牆』譯得簡潔。   易記性。 這一特徵與上一特徵是一致的。如果一個譯名是有意義的,且又簡潔,符合漢語文化的意義表達習慣,人們記起來就容易得多。   統一性。 一旦一個譯名為大家所接受,翻譯者應儘量使用已存在的譯名,而不必另創新名,引起混亂。在推敲譯名時應充分考慮翻譯的意義傳達,利用漢語構詞靈活的特點,儘量使譯名具有表意、易記、簡潔之特點。   」我認為表意性、簡潔性、易記性及統一性這四個特點,與侯捷所提的「選用二字詞」、「突出性」及「族群性」這些觀點並不相悖,都可以成為專業術語翻譯的幾項原則。 那麼,專業術語是不是能不要翻譯成中文呢?大哉問。從上面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