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宜道理(下)
另外野草莓團體也陷入了一種迷失,即是「只要是真理,就不必考量說話的人,因為真理就是真理,不會因為講的人或對象不同而不一樣。」並且提出「 不以人廢言 」的見解,駁斥社會上對該團體政治色彩的普遍質疑。2+2=4 是不是定理?集會遊行做為言論自由的一部分,是否就是民主體現的真理?我前面提過了(參考 便宜道理(上) ),在此暫且把這些問題擱下。就假設這些訴求果真是道理,讓我們來看看純粹「不以人廢言」的謬誤。 「不以人廢言」語出 論語 · 衛靈公 , 孔子 說:「 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 」大意是說,上位者不應該看這個人能言善道,就貿然任用他,也不可以因為瞧不起一個人,就認為這個人的話一無是處。 孔子 這話的用意,是講述取人的要旨,不能以偏概全,在於觀察此人是否 有德有言 ,是否 言行一致 。一個言行不一的人,即使說起話來正經八百,有條有理,也是虛有其表,沒有用的,因為這樣的人有言卻無德。相反的,一個行為有缺陷的人,即便看不起他,若他講的話有道理,也不可輕忽,換句話說,就算是無德也能有言。然而,不管是有言不一定有德,或是無德亦可以有言,任用人的前提,還是要有德有言,觀察講話的人是否言行如一,是否表裡相應。 過去 孔子 也犯過同樣的錯誤,他說:「 始吾於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 」最初 孔子 對待一個人,是聽這個人說的話,就相信此人也一定是會辦得到。等到吃了虧, 孔子 就說:「 今吾於人也,聽其言而觀其行。 」對待人不只要聽這個人講得的話,還要觀察他是否真能身體力行。有些人能說慣道,講的話聽起來也有幾番道理,然而所行所為卻與之所言相反,表裡不一,言行自相矛盾。若按野草莓的邏輯,因為這個人講的話有道理,所以也不必在乎此人的背景或意圖,甚至隨之起舞也在所不惜,因為站得住「理」,是這樣的嗎?廣場上的野草莓學生相信自己有判斷力,有自主性,不會受黨派的左右,關於這點我也相信,但不等同不會受到擺布和利用。 社會許多人士對這次活動質疑不是毫無原因的。這次野草莓的活動是由 李明聰 所發起,儘管有部分參與活動的學生不以為然,認為這次活動是由學生本身自主性倡導,然而,當 11 月 16 日 范雲 在中正紀念館的講台上介紹發起人是 李明聰 時,我並沒有看到有學生上台提出反對聲音的。談論一個人,我首重去檢視一個人的言行,即便這個人和我的想法相左,只要其言行一致,還是能得到我的尊重。因此,談到 李明聰...